《樓房違規加建竟通過了驗收》之深追: 違建屬實 擬進行沒收并罰款

來源:  江南都市報     |    日期:  2025年02月18日     |    制作:  江南小編     |    新聞熱線:  0791-86849110

  江南都市報訊 全媒體記者盧勇報道:去年12月12日和今年2月10日,本報對利達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開發的宜春馨園小區13棟6間房屋違法建設情況進行了報道,引起宜春市相關部門重視。目前,此事有了新進展。

  宜春市宜陽新區相關部門介紹稱,利達馨園小區是宜春市利達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于2015年9月開工建設,2017年9月竣工的。2024年10月起陸續有小區居民舉報該小區13棟3到5層加建了6間公寓的情況。

  2024年10月15日,投訴情況被轉至宜春市綜合行政執法局辦理。經宜春市自然資源局宜陽分局認定,以及宜春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宜陽新區分局勘驗和調查詢問,初步認定利達馨園小區13棟的3到5層加建了6間公寓,總面積為280.8平方米的事實。10月21日經宜春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審核立案后交由宜春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宜陽新區分局承辦。

  宜春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宜陽新區分局接辦案件后高度重視,多次聯系宜春市利達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法人熊小平。10月22日當事人公司法人熊小平接受了分局的調查詢問,涉事房屋于2017年10月通過驗收,當事人承認利達馨園小區13棟的3到5層加建的6間公寓未辦理任何規劃審批手續。當事人提供了一版通過了原宜春市城鄉規劃和建設局圖審的馨園13棟平面圖,但因當事人公司內部原因,未按照圖審的圖紙辦理規劃許可證,并承認最后用遮擋的方式規避了規劃驗收,隱瞞利達馨園小區13棟的3到5層加建了6間公寓的事實,加建的6間公寓總面積為280.8平方米,沒有售賣出租,一直由開發商自持。

  在認定違建事實后,宜春市綜合行政執法局2024年11月15日向涉事的宜春市利達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下達了《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責令其于2024年12月10日前補辦加建6間房屋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2024年12月18日,宜春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分別向宜春市自然資源局和宜春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送了《協查認定函》,按照各單位的職責職能對利達馨園小區13棟加建的部分提出處理意見。

  為妥善處理該案件,宜春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宜陽新區分局2025年1月15日主動聘請江西省桂能綜合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對利達馨園小區13棟及加建情況進行了鑒定評估。

  2025年1月28日,宜春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宜陽新區分局收到江西省桂能綜合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出具的分析報告,報告指出:如拆除違建部分將對房屋主體結構、圍護系統、周邊環境均有一定程度的影響。

  經宜春市綜合行政執法局研究,擬對宜春市利達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進行沒收利達馨園13棟的3-5層加建的6間公寓(分別是318室、319室、418室、419室、518室、519室,每間公寓面積為46.8平方米,建筑面積共計280.8平方米)并處罰款的行政處罰。2025年2月14日,宜春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已經向涉事企業宜春市利達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下達《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并告知當事人有異議的,可在收到本告知書起 3個工作日內提出書面陳述、申辯意見,或到本機關進行口頭陳述、申辯。同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六十三條、第六十四條的規定,有要求舉行聽證的權利。

  下一步,宜春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將嚴格依法依規妥善處置好該案件,對于該案件中加建房屋如何通過驗收,已通報相關部門進行查處。后續如有最新處理結果將及時向媒體進行通報,再次感謝江南都市報對城市管理工作的關心和監督。

  值班編輯:傅藍天

  值班審核:周艷華

  值班編委:鄒文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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